第111章 炸裂!贰臣孔氏,忠义何存?_大秦:死谏诤臣,开局持剑朝天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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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章 炸裂!贰臣孔氏,忠义何存?

  “好一个民代天行之权!”

  嬴政漠然道:“秦卿,你怎么看?”

  嬴政对于民心自然是无比在意的。

  然而。

  民心,天命……

  这两者都是十分敏感的东西。

  臣下者,当慎重提之!

  除非帝王势微,庸弱!

  可嬴政确实前所未有的霸道之君……

  孔家老祖一再强调民心,就会触犯始皇内心中的敏锐忌讳。

  “陛下。”

  尹烈拱手道:“孔家老祖之言确实有理,闽越命案涉及到了外交大局,也影响到了关中民心。”

  尹烈并没有盲目的去否认孔家老祖的言论。

  因为这两件乃是实打实的……正在发生的事儿!

  闽越太子虽然并未出现在朝堂上,可昨日闽越太子头顶冒火的模样,见到的人并不少。

  这个时候。

  尹烈还去硬扯百越与大秦的外交关系不会受到影响。

  只会让人觉得尹烈的格局过小。

  至于关中民心方面……

  孔家老祖把万民书都掏出来了,明显就是想要当着满朝诸公,摆出事实!

  尹烈要如何应付呢?

  其实很简单……

  他只需深挖【民意】这个核心要点即可!

  “然而!”

  尹烈沉声的道:“孔家老祖却只说其一,不言其二。”

  “众所周知,我大秦现在的国策根基乃是外儒内法,因此孔家老祖今日才能够当朝直面谏言。”

  “所谓的外儒政策框架,便是通过儒家的君君臣臣,父父子子,亲亲尊尊的宗法制度,统一国,治一家!”

  “只可惜,儒家的曲阜孔氏先有孔白欲携天象倒逼吾皇改动国策!”

  “现今又有孔家老祖携民意倒逼司法审判之裁定!”

  “一手天象、天命,一手民意、民心,从上至下,无所不揽!”

  “试问!如若任由儒家开创先例倒逼司法成功,未来我大秦的外儒内法之国策,岂非成了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!?”

  ……

  毫无疑问!

  儒家背靠王道,依托王权,对于诸子百家都有着极强的蚕食能力!

  同时!

  儒家的天人感应学说,能够从法理上拥有天命的解释权。

  儒家的宗法制,礼制,在民众底层扎根极深。

  婚丧嫁娶,风水家宅。

  儒家可谓是全方位的包圆了一个人的一生!

  操纵民意,绝对是手到擒来。

  相比之下。

  孔家老祖之所以还要多此一举的撰写万民书,就是因为儒家在关中的影响力还太小。

  如果在中原……

  民意!

  还不是那些名家大儒一句话的事情!?

  至于早先尹烈所谏言的大力扶持阴阳家,平衡儒家诸事。

  由于大秦朝堂的内部原因,始终被一直拖着。

  落实和贯彻,难上加难。

  正好!

  尹烈可以拿孔家老祖擅自裹挟关中民意一事,来加速推动阴阳家从上至下……成为大秦的诸子百家之首!

  “哼!”

  孔家老祖重重的哼了一声,道:“荒谬,民意唯邦,民心是淳朴的,而律法根据分民意的反馈进行调整与修正,这绝对是此间之正道!”

  孔家老祖强调了【民心淳朴】四字。

  也就是牢牢的把持住道德的制高点。

  按照儒家的民本主义……

  只要民心本身不出问题!

  孔家老祖方才的民代天行之权便是绝对的政治正确。

  民意,即天意!

  “呵呵!哈哈哈!”

  尹烈冷笑道:“我这辈子听过最好笑的笑话,便是民心是淳朴的这句话。我敢问在场诸公,民意和民心……就永远都是淳朴正确的么!?”

  国尉屠雎:“……”

  御史大夫冯去疾:“……”

  左相李斯、右相王绾:“……”

  三公尽皆陷入了沉默。

  大秦以武立国,法家至上,从不信什么民心淳朴之类的鬼话!

  恰恰相反!

  正因为民意诡谲起伏不定,所以才需要律法进行托底!

  你可以坏!

  但你不能坏的毫无人性和底线。

  不然律法就会制裁你……

  而儒家倡导教育,仁义,引导,教化。

  是以:儒家坚称民心和民意永远都是淳朴正确的。

  说白了。

  这依旧是儒家和法家的初始核心论点不同,最终导致产生了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。

  人性本恶,唯法框之!

  人性本善,唯仁引之!

  儒法之别!

  泾渭分明!

  “秦御丞,老朽记得你之前曾亲口说过……商君的傲慢,以及秦法的严苛。”

  孔家老祖以彼之道,还施彼身:“律法终究不是完美的,更不是万能的。正因为犯罪的是人,审判的也是人,自然就需要以人心的温度,为律法的不完美做出补救与修正。”

  “闽越外交命案中,阴阳家罪女擅自研究所谓的制丸新药,害死了闽越太子的亲弟弟,这不仅关乎到我大秦与百越的外交之情谊,更让太多的底层平民想起了……”

  “他们刚出生的孩子,身患旧疾的父亲,一生操劳的母亲,很可能都受到过江湖游医的迫害!”

  “正所谓杀人偿命,天经地义,我大秦的律法,理应为民众最朴素的述求,做出适当的回应么!”

  “而这,便是我儒家的民本司法理念……”

  “无关乎什么携民意倒逼司法,而是以人心补全律法的冰冷与不足!”

  ……

  孔家老祖一次性做出了两重反驳意见。

  第一:他总结开创出了儒家民本司法理念,本就需要以民意为奠基,律法为辅助,去更好的管理和服务普罗大众。

  第二:再度强调民意之述求,杀一人而定关中民心,这个买卖很划算!

  不得不说。

  孔家老祖在尹烈的步步紧逼之下!

  也算是遇强则强了!

  周围百官诸公纷纷开始议论起来。

  “势均力敌,势均力敌啊!两个人的论点都很有搞头,秦御丞指责儒家管的太宽了,又是天象天命,又是民心民意,从上至下,儒家确实有点包的太圆了!”

  “不过话又说回来,律法也确实不是万能的,在特定的时候,适当的对民意进行回应和妥协,似乎也并无不妥吧?”

  “呵呵!我并不认为把所谓民本唯邦的理念,引入司法之中,就是一个好决策……舆论终究是善变且可操纵的,秦御丞早就说过了,儒家的宗法制最善蛊惑民意!”

  “是啊!如果按照孔家老祖所说,真要搞什么【民本司法】,我大秦的外儒内法框架,岂非成了儒家的一言堂了!?”

  “我也来说句公道话,长期来看,是肯定不能搞民本司法的!但就以闽越外交命案进行特例,却相当可以……”

  “不以证物、证言、证据链为主的司法审判之特例,我反正是不建议开的!”

  ……

  百官诸公之中,单从律法而言的就事论事。

  尹烈占据了大多数文官的支持。

  军武战将在这个议题上,不怎么能够插得上话,毕竟着实有点复杂。

  若严格根据证词:韓地外商的父亲病情有所好转,以及驿站当晚夏玥儿并不在犯罪现场。

  证物:制丸新药的药性具有致死率,可就现实情况而言,心疾之症没有其余选择,这就使得制丸新药依旧堪称【良药】二字,毕竟给了病人一条活路选择。

  第三方左证:也就是宫廷首席御医夏无且的证物成分分析诸事,还有对于夏玥儿父亲之旧案的一些见解……

  综上。

  若严格按照当前的证据链进行裁定。

  夏玥儿即便要受罚,也绝对是罪不至死。

  而受罚的依据则是……研究制丸新药之时,并没有上报官府进行备案,以及时刻上报具体情况,用药也没有任何许可。

  现在闹出了事儿。

  要说夏玥儿一点责任都不用付……

  也确实是说不过去的。

  好在夏玥儿乃是阴阳家出身,只要东凰给个夏玥儿乃是阴阳家金部弟子的证明,外加尹烈的始皇驾前第一红人的身份。

  这件事想要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

  还是可以操作的。

  唯一的阻碍便是……

  尹烈与孔家老祖的民意与司法之辩!

  最终究竟谁能更胜一筹!

  谁就可以直接性的定论夏玥儿之生死!

  毕竟按照孔家老祖的民意言论,夏玥儿绝对逃不了腰斩极刑的下场。

  而依据证词、证物和证据链的律法之程序正义。

  尹烈各方运作一下,保住自己的小侍女还是没毛病的。

  上位。

  嬴政微微皱眉的道:“秦卿,你之前确实说过商君最大的症结所在,便是过于傲慢,丝毫未曾兼顾于民意……现在孔贤提出了民本司法理念,虽兹事体大,但若只是单独对闽越外交命案进行破例,似乎也并无不可!”

  皇帝以公论公!

  从国情大局来考虑。

  确实破例采用一下所谓的民本司法理念,进而定罪夏玥儿,乃是最为稳妥的办法。

  哪怕抛开关中汹汹民意不谈……

  闽越太子的亲弟弟死在了咸阳。

  大秦总得交出一个背黑锅的人。

  如果不是夏玥儿……

  那么嬴政就需要从九卿典客的属臣中,去挑一个倒霉蛋!

  反正具体凶手、告慰补偿、亲笔国书等等,嬴政已经想好了稳住百越的各项措施。

  至于究竟是把夏玥儿亦或者九卿典客属臣中的哪一个人推出去……

  嬴政其实是倾向于保一下尹烈的身边之人。

  可他毕竟是皇帝,做事导向不能太过明显。

  嬴政需要尹烈给他更加充足的理由!

  这时。

  “陛下。”

  尹烈拱手道:“我之前的确说过商君傲慢,需要向民众走近,让律法真正意义上的能够服务于普罗大众!”

  “但是!司法兼顾、参考民意,跟以民意为本的理念……

  “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码事!”

  ……

  尹烈非常直观的指出!

  孔家老祖所谓的以彼之道,还施彼身,根本就是在断章取义!

  把他之前所说的话,曲解的非常离谱!

  司法本身就是需要随着战争朝着治世的转变而转变。

  商君的司法即军法!

  并不适用于一统盛世之中。

  于是。

  尹烈提出司法可以通过参考民意,进而做出具体且适当的修正。

  最终在大秦实现司法与军法的切割。

  反观孔家老祖的民本司法理念!

  说白了!

  站在尹烈的穿越者角度。

  所谓的民本唯邦,其实就是现代的民*/主义嘛!

  而民主与司法却是根本不可能兼容的两种概念!

  “陛下,诸公。”

  尹烈朝着嬴政微微一礼,尔后他又环顾庙堂八方的道:“春秋时期,曾发生过著名的三北直躬案!”

  “首先来说直躬案:也就是楚国有位名叫直躬之人,其父偷羊犯法,直躬选择了检举告发。官府抓其父,依律需要处死,直躬请求代父受刑。”

  “直躬言道:父窃羊而谒之,不亦信乎。父诛而代之,不亦孝乎。信且孝而诛之,国将不诛者乎?”

  “楚王听闻此事后,遂下令免去了直躬父亲的死刑。”

  “可我们的孔夫子对于此事却相当的不以为然,孔夫子认为父子亲亲相隐,那才是更为正直的品德!”

  “鲁国民众尽皆为孔夫子的言论而欢呼……”

  ……

  直躬案绝对是十分有名的。

  守法尽孝!

  公德、私德全都无可挑剔!

  但孔夫子按照儒家的仁义理念,却认为孝比法大,私德高于公德……

  也就是父子亲情,亲亲相隐,实乃人之常情。

  老百姓们对此也是深以为然。

  这便是民意的症结所在。

  太容易把世俗情义放在法理公道之上!

  “接下来是三北案!”

  尹烈接着道:“鲁有逃兵,三战三逃,孔夫子抓之问之,其日吾有老父老母欲养之,故而三战三北。”

  “孔夫子不以为其胆怯,更加不曾军法处置,反而承赞其孝,免罚其罪。”

  “呵呵!试问,如果在我大秦出现了三战三逃的士伍,将会如何惩戒之?”

  ……

  尹烈直视向三公国尉屠雎!

  他的最后一句话……

  便是对着屠雎发问的。

  “军法如山,自当枭首示众,以儆效尤!”

  屠雎毫不犹豫的说出了大秦对于逃兵的处罚!

  综上。

  便可看出……

  军法即司法,注定会缺少弹性,较为严苛。

  因为军情大于天!

  不容任何商榷!

  可到了和平时期之后。

  老百姓安安稳稳过日子,律法就必须释放出来一些弹性,不能把弦崩的太紧!

  故参考民意,调整律法。

  最后。

  再通过三北案和直躬案,来看待孔家老祖的民本司法理念……

  “很好!国尉所答,非常符合我大秦的军法与律法!”

  尹烈转而再度逼视向孔家老祖道:“倘若所有事都按照民意和仁孝去处理!”

  “亲亲相隐者不罚,逃兵奉孝者亦不罚!”

  “这也难怪鲁国会早早的灭亡了!

  “此等迂腐之国,不亡简直是天理难容啊!!”

  ……

  尹烈最后一句话既出!

  瞬间变成了杀人诛心!

  曲阜之地!

  便是曾经鲁国的旧都……

  现今鲁国已不再,但曲阜孔氏却依旧生活的挺滋润,甚至还能够在大秦的朝堂上与始皇驾前第一红人唱反调!

  尹烈其实很想问问……

  这就是你曲阜孔氏所秉承的仁、孝、忠、义么!?

  “秦烈!!”

  孔家老祖一声低吼,瞬间响彻整个章台大殿!

  庙堂之上的炸裂气氛!

  立马更上一层楼!
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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